首页 > 海昌文化 > 正文

注意!8月起,电动自行车这样停放、充电,最高罚款10000元

发布时间:2021-08-02来源:未知 编辑:生活头条

客服

  应急管理部日前公布了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,明令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和充电,违者最高可处罚10000元。这一新规8月1日起正式实施,希望所有人都能自觉遵守。

  哪些建筑属于高层民用建筑?存在违规停放电动车的行为,谁将受到处罚呢?记者采访了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的相关专家。

  新规所指的高层民用建筑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。居民高层住宅、大型商业综合体、高层宾馆酒店等都属于这一范畴。

  新规规定: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,拒不改正的,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,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,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。

 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法工处三级指挥长 胡逖:如果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没有履行管理责任,导致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,会受到相关处罚。如果居民个人违反了消防安全管理条款,拒不改正,也会按照法律条款受到相应处罚。

  新规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,并对该场所的消防安全提出了具体要求。除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外,新规还将违规电焊、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等其他六种行为纳入处罚条款。
大家都在评